張貼日期: 2025-03-11 11:45:51 點閱:29
一、參加對象:設籍本縣且經主管教育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身心障礙類學生(含疑似生)。
二、主題自訂,作品一律採用繪畫方式呈現,創作材料以水彩、蠟筆、色鉛筆、油彩、彩色筆、拼貼等平面作品為原則。
三、 採 個人創作報名方式,不收團體創作作品。
四、 每人限一件作品參賽,如發現重複繳件者,將由主辦單位擇一作品參賽。
五、收件日期:114年 5 月 19 日(一)至 5 月 23日(五)
☆詳系活動計畫及注意事項請參考附件,有意願參加者可聯繫學習小棧老師協助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