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

二、有意報名者務必於報名作業期間(113年3月5日至113年3月6日)完成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三、檢附宣傳單1份。

  • 1) 宣傳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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